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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着力拓展小微企业“首贷户”

时间 :2023-08-11 10:05:44   来源 : 焦作日报


(相关资料图)

小微企业“首贷难”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。近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出台了《关于构建小微企业“首贷户”培育长效机制的通知》,明确六项推进措施和三项保障机制,以此助力破解小微企业“首贷难”。

小微企业“首贷户”,指首次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企业贷款的小型微型企业客户,不包括个体工商户、小微企业主。判定标准为在首次发放贷款前,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中无银行贷款记录。

六项推进措施主要为:一是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为抓手,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普惠金融专门机制,下沉服务重心,完善服务网络,有效拓展“首贷户”。二是引导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“行长进万企”活动开展,拓展走访调研企业覆盖面。积极牵线搭桥,推动加强政银联动和信息共享,在各县区筛选和挖掘有潜力、有市场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,建立“首贷户”名单库,提升精准服务“首贷户”的能力。同时,深化银担、银保合作,为小微企业首贷户提供金融支持,合理分担贷款风险。三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对接“首贷户”名单库企业,结合企业融资需求和经营特点,有针对性地制订财务管理、信贷支持、支付结算等综合服务方案。针对“首贷户”金融素质相对薄弱、经营管理规范性不足、缺乏抵质押物等特点,梳理推介匹配度高的现有产品,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效率。四是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金融科技赋能,综合运用内外部、线上线下信息,充分把握和准确判断实质风险,积极推广存货、应收账款、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,加大无抵押贷款支持力度。五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“首贷户”拓展指标纳入内部考核体系,加大正向考核激励力度,适度提高不良容忍度,改进落实尽职免责制度,提高业务人员拓展“首贷户”的积极性。完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,鼓励对“首贷户”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。六是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指导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和公司治理,切实加强“首贷户”的辅导和培育工作,帮助企业提高获贷能力。

另外,该分局还从监管考核、风险防范、总结宣传三个方面建立了保障措施。截至6月末,全市新增小微企业“首贷户”829户,较上年同期增加198户;新增小微企业首贷金额13.77亿元,较上年同期增加3.53亿元,取得了初步成效。

(记者朱传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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